教发[2012] 058 号
全校各学院、工业中心:
根据《关于启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4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陕教高〔2012〕4号文件的内容,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学校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二、从4月28日到5月20日,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范围以二、三年级本科学生为主,大四学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挑选优秀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申报包括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项目数量总数为335项。各学院及工业中心申报限额如下:
序号 |
学院 |
申报项目数量 |
1 |
光电学院 |
40 |
2 |
机电学院 |
40 |
3 |
材化学院 |
40 |
4 |
电信学院 |
40 |
5 |
经管学院 |
40 |
6 |
计算机学院 |
40 |
7 |
建工学院 |
20 |
8 |
外语学院 |
10 |
9 |
人文学院 |
20 |
10 |
理学院 |
10 |
11 |
体育学院 |
5 |
12 |
艺术学院 |
20 |
13 |
工业中心 |
10 |
合计 |
|
335 |
2、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4月28日—5月17日 |
学生填写申报表、学院审核 |
5月18日 |
学院向教务处报审核结果 |
5月21-25日 |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
5月28日-5月30 |
学校向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推荐 |
3、允许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申报,项目按研究内容所属学科报相关学院,申报研究内容如下:
(1)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教育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学生自主寻找的相关项目;
(4)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
(5)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4、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申报额度最高分别为10000元、5000元和2500元;
5、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有工作,包括:
(1)安排专业教师帮助学生填写项目申报表,并审核申报表的内容;
(2)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严格把关。评审合格项目按评审结果排序,并给出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意见;
(3)评审合格项目清单(已排序)和申报表报在5月1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6、重点项目和推荐国家级项目将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学校审核,项目组提前做好准备。
7、项目申报表和典型项目案例可在教务处教学信息网上下载。
教务处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