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2]  058 号
全校各学院、工业中心:
根据《关于启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4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陕教高〔2012〕4号文件的内容,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学校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二、从4月28日到5月20日,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范围以二、三年级本科学生为主,大四学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挑选优秀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申报包括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项目数量总数为335项。各学院及工业中心申报限额如下:
| 序号 | 学院 | 申报项目数量 | 
| 1 | 光电学院 | 40 | 
| 2 | 机电学院 | 40 | 
| 3 | 材化学院 | 40 | 
| 4 | 电信学院 | 40 | 
| 5 | 经管学院 | 40 | 
| 6 | 计算机学院 | 40 | 
| 7  | 建工学院 | 20 | 
| 8 | 外语学院 | 10 | 
| 9 | 人文学院 | 20 | 
| 10 | 理学院 | 10 | 
| 11  | 体育学院 | 5 | 
| 12 | 艺术学院 | 20 | 
| 13 | 工业中心 | 10 | 
| 合计 |   | 335 | 
2、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4月28日—5月17日 | 学生填写申报表、学院审核 | 
| 5月18日 | 学院向教务处报审核结果 | 
| 5月21-25日 |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 
| 5月28日-5月30 | 学校向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推荐 | 
3、允许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申报,项目按研究内容所属学科报相关学院,申报研究内容如下:
(1)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教育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学生自主寻找的相关项目; 
    (4)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 
(5)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4、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申报额度最高分别为10000元、5000元和2500元;
5、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有工作,包括:
(1)安排专业教师帮助学生填写项目申报表,并审核申报表的内容;
(2)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严格把关。评审合格项目按评审结果排序,并给出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意见;
(3)评审合格项目清单(已排序)和申报表报在5月1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6、重点项目和推荐国家级项目将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学校审核,项目组提前做好准备。
7、项目申报表和典型项目案例可在教务处教学信息网上下载。
 
 
 
教务处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