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材料与化工学院在教2-306举办“法律知识大讲堂”讲座,邀请人文学院法律系张玲艳老师主讲,学院13级同学与其他年级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讲座。
张老师一开始就用两个生活中鲜明并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引出了此次讲座的主题——自由有度。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张老师以一种独特的视觉为同学们贯彻说明了一种自由但必须有度的思想,并向同学们普及了日常生活中必须了解的法律知识。通过对高层乱扔垃圾、车主借车等案例的解析让同学们更加的明白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同学们会更加注重自己的个人行为。
张老师还认真地回答了学生们的各种提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惑。通过这次讲座,让同学们懂得了在日常生活中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关注身边的小事,做一个懂法用法的好公民。
文:方由林 雷秀秀 图:于海博
审阅: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