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激励全校女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发展建设以及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和谐发展,校工会和女工委今年上半年在女教职工中开展了巾帼建功活动,此项活动得到了全校女教职工的积极响应。根据今年校工会和校女工委工作安排,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表彰在我校“三育人”工作以及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教职工,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将于2012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行表彰。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所有在岗在编的女教职工。每个基层工会评选推荐一人,由女工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本次共拟评选“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学校的“三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2、具有高超的业务素质和大局意识,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能够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在我校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部门)工会在工会小组推荐的基础上,听取本单位(部门)分党委(党总支)和行政意见后,召开工会委员会进行评选推荐。推荐人选由基层工会负责撰写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按照条件进行写实(文字材料约1500字)。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
2、校工会女工委根据上报材料,组织有关人员评选推荐20名左右,报校工会委员会进行审批。
3、评选结果于2012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行表彰。
四、评选时间:
十月中旬开始评选,11月11日前将推荐人选和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
请各单位(部门)工会根据以上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 西安工业大学工会“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
西安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西安工业大学工会女工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