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工会:
为了调动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发挥创造力,推动工会工作进一步开展,更好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依照规定,校工会开展两年一次的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工作。现将今年推荐评选办法及条件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凡我校专兼职工会干部:即基层工会主席、委员、工会小组长,校工会干部、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青工委委员,从事工会工作一年半以上者均可参加评选。
名额分配:4个以上(含4个)工会小组的基层工会为2个名额,4个以下工会小组的基层工会为1个名额。校工会干部、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青工委3至5个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和开展工会工作和建家工作,圆满完成负责和分管的工会工作,并能创造性的开展有特色的工会活动。
2、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支持行政工作。做好二级单位的教代会工作和校务公开有关工作。
3、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工会工作,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挥了工会干部应有的作用。
4、工会工作业务熟悉,正确履行职责,具有大局意识,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积极推进“三育人”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
5、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五必访”和送温暖工作,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6、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本职工作出色,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带头作用。
三、推荐评选程序:
各基层工会进行推荐提名,并征求分党委(党总支)、行政领导和会员意见,经本单位(部门)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报校工会办公室。
校工会根据基层工会推荐材料,结合检查结果、平时工作情况提出意见,推荐评选结果报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四、评选时间:
基层工会组织于10月21日前完成推荐提名工作,提名情况征求分党委(党总支)、行政领导和会员意见,经本单位(部门)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于10月28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委员会进行审批并予以表彰。
望各单位(部门)工会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按时完成评选工作,切实将热心工会工作并做出成绩的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出来,推动我校工会工作深入开展。
特此通知。
附:1、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表
2、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西安工业大学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