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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工会干部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工会:

    为了调动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发挥创造力,推动工会工作进一步开展,更好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依照规定,校工会开展两年一次的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工作。现将今年推荐评选办法及条件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凡我校专兼职工会干部:即基层工会主席、委员、工会小组长,校工会干部、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青工委委员,从事工会工作一年半以上者均可参加评选。

    名额分配:4个以上(含4个)工会小组的基层工会为2个名额,4个以下工会小组的基层工会为1个名额。校工会干部、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青工委35个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和开展工会工作和建家工作,圆满完成负责和分管的工会工作,并能创造性的开展有特色的工会活动。

    2、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支持行政工作。做好二级单位的教代会工作和校务公开有关工作。

    3、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工会工作,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挥了工会干部应有的作用。

    4、工会工作业务熟悉,正确履行职责,具有大局意识,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积极推进“三育人”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

    5、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五必访”和送温暖工作,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6、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本职工作出色,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带头作用。

    三、推荐评选程序:

    各基层工会进行推荐提名,并征求分党委(党总支)、行政领导和会员意见,经本单位(部门)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报校工会办公室。

    校工会根据基层工会推荐材料,结合检查结果、平时工作情况提出意见,推荐评选结果报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四、评选时间:

    基层工会组织于1021日前完成推荐提名工作,提名情况征求分党委(党总支)、行政领导和会员意见,经本单位(部门)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于1028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委员会进行审批并予以表彰。

    望各单位(部门)工会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按时完成评选工作,切实将热心工会工作并做出成绩的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出来,推动我校工会工作深入开展。

 

    特此通知。

 

1、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表

    2、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西安工业大学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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