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校发文件精神,现将材料与化工学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组织与职能
(一)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组长:张治宏
组员:张瑞红、王国栋、刘强珺、陈远林、段强、王亚茹、王国栋、王丹丹、田甜、李聪
(二)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级要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3~5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
二、工作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入选的学生符合条件,无虚报,坚决杜绝贫困生轮流坐庄,一经发现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一位申请的学生进行认真的评议、审核,遴选出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
(三)各辅导员(班主任)作为评议小组负责人务必参加各个班级的评选工作,杜绝下放权力给学生干部。
三、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1. 我院在籍的本科生;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严重违纪现象及不良记录;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
(二)认定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认定为一般困难:
(1)城镇低保户或者农村低保户家庭;
(2)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下岗、生活困难的学生;
(3)经济困难且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
(4)严重自然灾害或家庭、学生本人突遭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5)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
(6)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认定为特困: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
(4)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
(5)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人;
(7)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四、工作安排
(一)认定材料准备与收集
向学生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都熟知资助政策。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如下要求准备材料。
1. 2015~201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此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 非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此次申请认定时,需提供以下三项材料:
(1)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学生开具的贫困证明应加盖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公章(三级公章缺一不可),上交到学院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传真件等无效,或者提供烈士子女证、优抚家庭子女证、当年审验过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表等证明材料;
(2)《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应加盖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两级公章缺一不可),“签章”、“民政部门信息”栏等应填写完整;
(3)《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3. 新学期开学第一周,以班级为单位将贫困生认定材料(家庭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贫困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表等)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二)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
9月2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认定评议小组对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填写《附件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小组成员在签名处签字。
评议小组组长应为辅导员,并填写《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民主评议”栏,“推荐档次”一经勾选,不得涂改,“陈述理由”、签字应手写。
各班长填写电子版《附件4:陕西省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电子档案》,于9月30日以年级为单位汇总交给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
(三)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9月26日至9月30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对评议小组评议的结果进行审核,并在《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字,“认定决定”栏,“院系意见”如为“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则只能向下一级调整(如:特困调整为一般贫困或非贫困,一般贫困调整为非贫困等)。
(四)公示
学院通过网络、橱窗等形式对学院认定的贫困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
五、联系人
未尽事宜请与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电话:029-86173326
邮箱:xatuchxgb@163.com
地址:未央校区工3楼406室
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附件:1. 《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 《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4. 《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以上附件在各班级QQ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