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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工学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根据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构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材料与化工学院(下简称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标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2020]171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案件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217月)和西安工业大学《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指引。通过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的开展,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和谐创新的学术文化氛围,弘扬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引导教师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推动学校科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惠增哲、书记呼晓青为组长,副院长杨忠、金洗郎及副书记陈卫星为副组长,各科研团队负责人为组员,科研秘书王书丛为联络员的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宣讲教育活动全程进行指导、协调和督查。制定学院相关活动方案,丰富学院活动内容,安排专人跟进联络。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目标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科研诚信专项教育工作。

三、活动对象

全院科研工作人员

四、时间安排

1.对存量论文进行自查

科研的师生按照论文自查表(附件)已发表的科研论文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 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科研论文逐篇对照检查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从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方面对发表的论文进行全面检视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等

2)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研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范或存在一定违规风险的,责令相关人员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相关部门结合政策要求、严重程度、违规动机、社会影响等因素对过错情况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完成时间:1010日前。将论文自查表(附件)汇总至学院办公室。

2、对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和科研项目进行自查

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和科研项目,主要从是否及时记录科研数据、是否遵守其他规范行为等方面进行自查。发现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规范的,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附件:1.高校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

      2.材化学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学习文件

    

西安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2916    

 

附件【高校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docx已下载
附件【材化学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的学习文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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