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指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博士招生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遵循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建学科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和复试;落实学院和学科招生计划,确保全年招生计划完成。
三、“申请-考核”要求
1.非定向全脱产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作弊等行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报考学院书面同意。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三项中任一项:①大学英语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7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5.0及以上;或职称英语A级75以上;或GRE280及以上;②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通知);③具有三个月以上(含3个月)出国经历。
(9)非定向脱产考生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且满足下列四项中任一项:
①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含录用通知);
②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1篇及以上(含录用通知);
③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完成人);
④厅局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证书持有者。
2.定向在职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作弊等行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报考学院书面同意。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二项中任一项:①大学英语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79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6.0及以上;或职称英语A级75以上;或GRE310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含国际会议论文,SCI/EI英文);②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中确定的外语申请条件。
(9)具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近六年),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
①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同时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a. 获科学技术奖1项(国家级奖项持有者或省部级一等奖持有者排名前十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七或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五); b. 出版学术专著1部(第一著者或独著); c.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件(第一发明人); d. 以第一作者在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被EI收录;e. 以第一作者在CSCD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f.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② 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
③ 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SCI一区收录;
④ 以第一作者在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并被SCI收录;
⑤ 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由培养单位推荐的在职人员,本人在相关学术领域有突出贡献,或主持重大科研项目。
3.同等学力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为定向在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应与西安工业大学签订协议,满足以上除(3)以外相应的报名条件,学历要求为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定向在职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须经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二)硕博连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现象。
(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潜质及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3)在本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选拔(以脱产学习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不得申请硕博连读),本科阶段须获得学士学位。
(4)申请人在读学科(领域)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硕士所学课程未出现重修记录。
(5)同等条件下,硕士入学方式为推荐免试的申请人优先录取。
(6)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应征得原导师同意,并给出书面意见。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
(8)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上做出明显成绩,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含录用通知),或申请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或通过学院科研能力考核。
五、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者参照当年《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申请者是否具备学校及学院“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的申请及报名条件,包括申请者外语水平、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中的申请条件等,确定是否符合学校及本学院“申请-考核”条件。部分考生虽达到学校及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规定的基本条件,但审核专家认为未达到或不好判定是否达到要求的,仍需参加水平测试。
3.水平测试
水平测试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和业务水平测试。未达到学校及各学院外国语或业务水平要求的人员需要参加相应水平测试。外国语水平测试由学校组织,业务水平测试由各学院组织(测试内容为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考试科目)。通过水平测试的申请者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4.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以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2)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
(3)考核方式: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
(4)考核要求:
①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成员由5-7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组设秘书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等工作。考核过程要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
②对考核对象的思想品德、外语水平、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做量化记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400分。具体内容如下:
a.外语能力100分: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听说水平测试;
b.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包括本学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对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等;
c.科研综合能力100分: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的能力;
d.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100分。
5.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学校相关文件、本学院实施细则以及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报名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并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函调至各招生学院,未按要求调档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六、监督保障
(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招生扩大了学科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责,详细记录考核过程,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2)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招生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若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录取未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已录取且已注册学籍者,注销学籍。
(3)成立招生巡视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同时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29-86173324
举报邮箱:799679357@qq.com
七、其他
(1) “硕博连读”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申请者,录取后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执行,并享受博士相关待遇。
(2)报考咨询可加入QQ群:459834260(西安工大材化学院2023考博咨询)。
(3)如有变化,或未尽事宜,均以上级单位相关规定为准。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材料与化工学院。
西安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