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工学院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12日 17:01  点击:[]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做好西安工业大学2026年第一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专业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遵循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建学科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负责学院博士招考命题、阅卷工作;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落实学院招生计划,确保全年招生计划完成。

三、招生类型

采用“申请-考核”(含水平测试)招考方式。根据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2026年分两次招生,第一次不含水平测试和同等学力招考。第二次以学校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定向在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

5.本人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新产品开发、关键设备研发等工程技术项目(排名前5)。

6.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所在单位盖章有效)。

7.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报考学院书面同意。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二)非定向全脱产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所在单位盖章有效)。

6.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报考学院书面同意。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同等学力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6年。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5.未满足外国语水平要求、业务水平要求中任一一项,终止报考流程。

6.须为定向在职人员,目前所在单位与西安工业大学有科研项目合同,且本人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新产品开发、关键设备研发等工程技术项目(排名前5)。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所在单位盖章有效)。

8.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报考学院书面同意。

9.同等学力人员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纸质材料至学院,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报考基本条件和报考要求中外国语水平、业务水平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审定同意后,由所报考学院通知其进行网上报名以及后续各环节。

同等学力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未履行以及未通过审核、审定的同等学力考生网上报名无效,终止报考流程。

10.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五、报考要求

(一)定向在职

1.外国语水平要求

须符合以下三项中任一项(未满足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①大学英语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7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5.0及以上;或职称英语A级75以上;或GRE280及以上;②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通知);③具有三个月及以上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

2.业务水平要求

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未满足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

①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相关奖励;

②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

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

(二)非定向全脱产

1.外国语水平要求

须符合以下三项中任一项(未满足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①大学英语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7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5.0及以上;或职称英语A级75以上;或GRE280及以上;②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通知);③具有三个月及以上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

2.业务水平要求

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未满足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

①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含录用通知);

②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1篇及以上(含录用通知);

③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件(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完成人);

④厅局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证书持有者。

(三)同等学力(未满足以下任一一项,终止报考流程)

1.外国语水平要求

须符合以下三项中任一项:①大学英语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7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5.0及以上;或职称英语A级75以上;或GRE280及以上;②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通知);③具有三个月及以上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

2.业务水平要求

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相关奖励;

②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

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

六、选拔程序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参照当年《西安工业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一)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1.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完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2.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内容审查,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学校及学院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报考基本条件及报考要求,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申请人未满足“申请-考核”外国语水平、业务水平要求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相应水平测试,外国语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2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水平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水平测试科目

科目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业务课一(选一)

2005

材料科学基础

材料科学基础(第三版) 作者:胡赓祥、蔡、戎咏华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6

高分子科学基础

高分子科学基础 作者:梁晖、卢江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业务课二(选一)

3005

现代材料研究方法

材料研究方法 作者:谈育煦、胡志忠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3006

材料电化学

应用电化学 作者:杨辉,卢文庆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3.同等学力考生在符合报考基本条件、报考要求的同时,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2门业务课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100分;业务课加试在综合考核前由学院组织实施,各科目考试时长2小时,各科目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业务课加试科目:

1.《材料分析方法》  参考书目:材料分析方法(第2版)  作者:杜希文,原续  出版社:天津大学出版社

2.《先进功能材料》  参考书目:先进功能材料  作者:代晓东  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

(三)综合考核

1.学院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一般由院长或本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成员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学院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水平测试)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影音和记录材料。

2.综合考核要求:各学院应对考核对象的思想品德、外语水平、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做量化记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总成绩为4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24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包括:

1)外语能力考核:分值为100分;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分值为100分;

3)专业技能考核:分值为100分;

4)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10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学院根据我校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相关要求、考核细则,依据成绩、招生计划、身心健康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公示。所有报考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并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函调至学院。

七、监督保障

1.考生应如实、准确在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在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录检、录取各阶段,考生有虚假填报、材料造假等行为,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上级文件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综合考核(水平测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材料与化工学院监督及申诉电话:029-86173324

邮箱:chxyyjszs@163.com

八、其他

1.报考咨询可加入QQ群:1021818609(2026年西安工大材料与化工学院考博咨询)。

2.本细则由材料与化工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为准。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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