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管理创新办法

2026年07月05日 22:45  点击:[]

产学研协同办法

文件编号:XAJMQLJ-LAB-2022-009

发布日期:2022930

第一条 为服务陕西省航空航天、汽车、镁铝钛有色合金、新材料和军民融合产业需求,推进轻合金腐蚀防护与表面工程技术从基础研究走向工程化应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建立需求牵引、项目组织、联合攻关、中试验证、成果转化、产业反馈的产学研协同机制,重点围绕军用动力传动关重件、轻武器、军用光学器件、无人机、汽车轻量化、镁合金深加工和铝合金高附加值产品开展合作。

第三条 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库。实验室通过走访企业、技术培训、行业会议、政府平台和合作协议,收集腐蚀失效、耐磨减摩、热防护、功能涂层、修复再制造、分析检测和工艺稳定性等技术需求,形成年度攻关清单。

第四条 建立联合研发项目机制。对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由实验室联合军工单位、地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项目团队,明确牵头人、技术路线、经费投入、成果形式、知识产权、转化方式和验收指标。

第五条 建立中试熟化机制。依托分析检测中心、中试基地和合作企业生产场景,对实验室技术开展样件制备、工艺放大、性能评价、可靠性验证、小批量试制和成本核算,提升成果可转化成熟度。

第六条 建立联合人才培养机制。企业为学生提供工程实践和真实技术问题,实验室为企业培养从事工程化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管理的人才;鼓励采用双导师、联合课题、企业实习、项目答辩和技术培训等方式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七条 建立协同成果转化机制。对适合产业化的成果,优先在合作企业开展中试和应用示范;成熟成果可通过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联合成立平台、共同申报项目和共同制定标准等方式转化。

第八条 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实验室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工作会议,邀请合作企业、科研院所、行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成员参与,评估项目进展、解决合作问题、筛选转化成果和调整合作方向。

第九条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产学研合作应在合同中明确经费投入、设备使用、人员安全、保密要求、知识产权、成果署名、样品归属、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保障合作稳定运行。

第十条 建立区域服务机制。实验室面向西安及陕西省优势产业,持续为镁、铝、钛合金企业提供分析检测、工艺优化、产品试制、装备改造、技术培训和成果推广服务,支撑地方产业升级和新材料产业链发展。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科技管理规定及依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自实验室批准发布之日起试行,并根据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适时修订。


 

 

人事激励办法

文件编号:XAJMQLJ-LAB-2022-007

发布日期:2022923

第一条 为激发实验室科研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创新活力,形成面向重大需求、突出工程应用、鼓励开放合作的人事激励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实行岗位职责+项目任务+平台贡献+成果转化的综合评价机制,避免单一以论文数量评价人员贡献。对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仪器平台支撑、中试验证、企业服务、标准制定和成果转化分别建立贡献认定办法。

第三条 对承担国家、省市和军民融合重大项目,解决合作企业关键技术难题,推动轻合金表面防护技术、功能涂层技术、修复与再制造技术在本地转化的团队和个人,在绩效奖励、开放课题支持、设备机时、研究生指标、人才推荐和职称评聘推荐中给予优先支持。

第四条 建立青年人才成长通道。对青年教师、博士后和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导师帮带、项目历练、企业实践、国际交流和开放课题支持,鼓励其成长为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成果转化骨干。

第五条 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激励。支持实验室人员到合作企业挂职、参与生产管理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技术骨干进入实验室参与研发、中试和人才培养。双向流动经历纳入年度考核和人才培养评价。

第六条 建立技术转化收益激励。对专利许可、技术转让、作价入股、技术服务和中试熟化形成的收益,按照依托单位成果转化政策向成果完成人和转化贡献人员分配。

第七条 建立平台服务激励。对承担大型仪器共享、分析检测、开放课题管理、中试服务和企业培训任务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将开放机时、服务质量、用户评价和设备完好率纳入绩效。

第八条 建立容错与约束并重机制。对探索性强、风险较高但符合实验室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工程化试验,允许合理失败;对失信失责、安全违规、数据造假、泄密和知识产权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科技管理规定及依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自实验室批准发布之日起试行,并根据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适时修订。


 

 

资源共享办法

文件编号:XAJMQLJ-LAB-2022-008

发布日期:2022926

第一条 为发挥实验室分析检测中心、中试基地、轻合金材料研发平台和校企合作资源优势,建立高效开放的资源共享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建设平台清单+网上预约+责任工程师+服务记录+绩效评价的共享模式,对大型仪器、中试设备、测试方法、标准样品、技术专家、企业需求和开放课题进行清单化管理。

第三条 建立校内共享机制。实验室面向材料、光电、机电、化工、装备制造等相关学科开放分析测试、结构表征、腐蚀评价、表面处理和功能涂层制备条件,支撑交叉研究和研究生培养。

第四条 建立校企共享机制。学校分析检测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和科研团队向企业开放;合作企业的生产线、工艺场景、质量控制数据、工程问题和试制条件向实验室开放,形成高校研发-企业中试-产业应用闭环。

第五条 建立资源使用优先级。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大科研任务、实验室重点方向、开放课题、合作企业急需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中试任务,同时兼顾社会开放服务。

第六条 建立共享成本补偿机制。共享服务根据设备折旧、耗材、人工、维护、场地、水电气和报告要求进行成本核算,服务收入按依托单位规定用于平台维护、人员激励、设备更新和开放运行。

第七条 建立共享数据沉淀机制。在保护合作单位商业秘密和项目保密要求前提下,对共性测试方法、设备运行参数、典型失效案例、腐蚀评价数据和工艺验证经验进行归档,形成可复用的技术数据库。

第八条 建立共享绩效发布机制。实验室定期统计服务单位、服务批次、开放机时、用户满意度、支撑项目、支撑论文专利、解决企业问题和转化成果等数据,纳入年度报告和实验室考核。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科技管理规定及依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自实验室批准发布之日起试行,并根据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适时修订。

 


下一条:6.国际合作及人才培养

关闭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城学府中路2号 邮编:710021   电话:029-86173326  86173324(本科招生专线)   版权所有:西安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