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30日 17:31 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陕教贷【2016】2号文件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精准资助力度,精准使用国家资助资金,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资助对象和条件

1. 资助对象:在我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 资助条件。申请精准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二、精准资助项目和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学校就读期间,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学业情况实施以下相应资助项目。

1. 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学院在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生源来自国家级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 助学金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助学金(6000元/人)由国家助学金特困档(3500元/人)及学校资助专项基金(2500元/人)组成。

3. 勤工助学

对于经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学院要优先考虑将这部分学生全部纳入勤工助学范围,安排合适的岗位予以资助。

4. 困难补助。

对于极少数经过上述资助措施资助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校可酌情再给予困难补助。

三、工作安排

1. 与所在县(区)扶贫办联系,确认是否为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

2. 确认为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请填写《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表》,手填打印均可,要求填写内容真实,不得涂改,填写完成后交给班长,班长收齐后统一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由年级辅导员审核签字,截止2016年6月17日;

3. 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请于放假前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工3-406)领取加盖学校公章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利用暑期时间至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盖章确认,开学时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4. 2016级新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学生工作部(处)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将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及相关情况说明。新生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

四、相关要求

1. 各年级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严格认定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了解精准资助政策、知道相应的办理程序

3. 在宣传政策的同时,要加大诚信教育力度,要求学生不得伪造或者开具虚假《证明表》,一经查实学校将从严处理;

五、联系人

在办理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18220578578

 

附件:

1.《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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