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期间告全体学生书

2018年06月04日 20:09  点击:[]

为了使2018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顺利实施,高三考生文明、诚信参加考试,保持良好的考风考纪,保证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稳定的考场秩序,确保顺利完成考试,现向全体在校学生(本科及研究生)发出如下告知书,请各位学生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

一、进一步提高对国家教育考试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高考是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各位在校学生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重视高考,加强自我管理、杜绝和制止参与各种形式的考试违规行为。

二、提高法律意识。请各位在校学生一定认真学习国家各项关于涉考犯罪的法律条款,了解学校关于违纪作弊的校纪校规,清醒认识到充当“枪手”、参与高考作弊的严重后果。

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照《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三、洁身自好,杜绝参与一切违法行为。2018年高考期间,国家各级相关部门将严查各类高考作弊违法行为,各位同学自觉远离各种高考作弊行为,并严格履行学校的请假、销假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

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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